如何在美国寻求庇护
每年都有成千上万逃离迫害的人在美国获得庇护。有关寻求庇护程序的法律可追溯至1951年联合国《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》,该公约要求缔约国保护生活在其领土上的难民,并禁止将他们遣返回他们将面临迫害的母国或其他国家。 1980 年,在越南平民大逃亡期间,美国通过《1980年难民法》改变了对难民(refugee)的法律定义。难民变成了“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(well-founded fear of persecution)”的人。该法案还将每年接收难民的数量上限从1万7400人提高到5 …